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邻居有隙遂起诬陷之意 阴谋揭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0-10-27 09:10:05


    10月25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诬告陷害案件,被告人朱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与本村村民朱胜两家素有矛盾。2009年3月被告人朱某为了使朱胜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理,捏造与朱胜共同盗窃他人摩托车(价值3680元)的事实,致使朱胜被濮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濮阳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遂法院对其做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