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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实行执行干警廉政监督卡制度

  发布时间:2010-10-29 16:19:23


    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狠抓执行干警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实行了廉政监督卡制度,以此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该院在当事人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立案庭填写廉政监督卡,交由案件当事人,由案件当事人直接填写,看办案人员是否有吃、拿、卡、要,态度冷、横、硬及执行不公等现象,案件执结后,由当事人直接交监察室。廉政监督卡不与办案干警见面,由监察室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今年以来,该院共发放廉政监督卡900余份,有力地促进了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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