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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实行干警自省制度

  发布时间:2010-11-01 09:47:47


  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狠抓干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制定措施,对干警实行自省制度,以此教育干警,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该院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吃请、工作方法粗暴、超时限审理案件等15个问题列为自省条款,凡违反其中之一者停止工作,由院政工、监察部门监督自省3至7天。干警自省期间,除院审委员会对其谈话教育外,还要学习上级及本院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

  通过实行干警自省制度,促进了该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干警工作作风的转变,减少了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使该院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气象。

责任编辑:郭秋成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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