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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四强化”促农村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0-11-04 16:06:07


    范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主题,积极践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发挥自力、善于借力、形成合力,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以案说法,同时抽调部分法官定期开展以法制进校园、进村镇社区等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遵法守法意识。

    二是强化服务功能。将服务摆在执法办案的首位,改进办案作风,加大司法便民力度,主动走出去,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办案、让当事人和群众感受司法温情。同时,到企业中走访,不断提高服务范围、质量,切实为企业搞好法律服务。

    三是强化审判职能。在立案前廷伸职能,诉讼服务中心及时组织法官对各类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在结案后延伸职能,对案件引发的纠纷或存在的隐患,案后进行回访,减少案后上访率。

    四是强化调解网络。充分利用乡镇司法所调解中心、乡村干部了解矛盾纠纷根源的优势,争取其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支持和协助,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多方式、多渠道开展调解工作,促进案件顺利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地便利群众诉讼。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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