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重大社会矛盾化解攻坚活动的实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通过学习充分认识这次攻坚活动的现实意义,其目的是努力实现社会稳定,减少和化解重大社会矛盾隐患,进一步提高法院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的综合能力。
二、明确范围,分清责任。根据法院工作实际确定活动范围,对存在稳定隐患的重大案件,按照各部门分管的辖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因工作懈怠引发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三、加大排查力度,建立案件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做好案件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有稳定隐患的案件逐案登记上报,明确责任人。同时实行案件稳定风险评做制度,预防新的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四、加强管理监督,确保活动见实效。排查结果和风险评估情况定期上报。院活动办公室对排查结果建册立档,并实行跟踪监督,限期予以化解攻坚,并将化解结果纳入绩效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