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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四项措施打好重大社会矛盾化解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0-11-10 11:24:10


    濮阳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重大社会矛盾化解攻坚活动的实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通过学习充分认识这次攻坚活动的现实意义,其目的是努力实现社会稳定,减少和化解重大社会矛盾隐患,进一步提高法院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的综合能力。

    二、明确范围,分清责任。根据法院工作实际确定活动范围,对存在稳定隐患的重大案件,按照各部门分管的辖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因工作懈怠引发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三、加大排查力度,建立案件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做好案件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有稳定隐患的案件逐案登记上报,明确责任人。同时实行案件稳定风险评做制度,预防新的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四、加强管理监督,确保活动见实效。排查结果和风险评估情况定期上报。院活动办公室对排查结果建册立档,并实行跟踪监督,限期予以化解攻坚,并将化解结果纳入绩效奖惩。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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