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濮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光收到一封当事人写来的感谢信,表扬南乐县法院民一庭法官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积极主动了解案情,加班加点做工作,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结案迅速。赵院长在感谢信上批示:对这样的好法官,提出表扬。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0年5月3日晚,当事人(原告)与被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原告因交通事故受重伤,需要巨额医疗费用,而被告是农民,经济拮据,赔偿困难。原告为了讨要医疗费用,起诉到南乐县法院。南乐县法院民一庭受理此案后,庭长赵玉民、副庭长冯利敏、张和平等人积极主动了解案情及双方当事人情况,特别是张和平副庭长为尽快结案,牺牲星期天加班加点做调解工作,并最终迅速结案。当事人深受感动,以致有了开头所述的寄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