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值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呈高发时期,范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三优三定”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优先立案定领导。对涉及当事人为农民工的案件优先立案,依法适度放宽立案条件;确定包案领导,对案件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跟踪督促,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和执行。
二是优先审理定时限。对涉及当事人为农民工的案件优先审理,抽调专门力量组成专门合议庭;确定办理时限,确保在最短时间内结案。
三是优先执行定措施。对涉及当事人为农民工的案件优先执行,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依法予以以强制执行,安排人力、物力,加大执行力度;确定执行措施,即有包案领导会同执行人员针对具体案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手段,确保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