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涉企诉讼案件日益增多的趋势,台前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创新工作方法,为辖区支柱企业配备“法官助理”,最大程度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一是实行企业选任制度。该院事先与辖区支柱企业联系,征其同意,由企业选任一名法官作为该企业的“法官助理”。其职责是从法律方向服务企业,对企业的经营发展、经营方式、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法官助理”还负责为企业职工生活上提供法律咨询,保障企业内部的稳定。
二是定期回访指导,建立工作记录。该院要求每名法官每周回访任职企业,视情况可以通过打电话、入企考察、召开负责人和职工座谈会、开办法律知识讲座等方式,及时了解和解决企业日常经营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困扰。法官回访结束,当天完成工作记录,力求做到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是全程跟踪服务涉企案件,调解优先,慎重处理。凡与任职企业有关的案件,该企业的“法官助理”必须全程跟踪服务涉企案件诉讼过程,从立案、证据的收集、判后答疑等环节提供法律指导。该院慎重处理每一起涉企案件,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排除影响企业发展的障碍,快速审结、执结,力促案结事了,努力实现涉企案件双方当事人共赢。
该院为辖区支柱企业配备“法官助理”,真心实意为企业生产、企业职工生活排忧解难,这是该院贯彻落实“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又一新举措,受到了辖区企业的一致欢迎和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