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变“坐堂审案”为“上门服务”,多措并举“零距离”服务企业,指导企业化解法律风险,强化企业法律维权意识。
设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与企业保持经常性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提出合理建议,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和减少企业纠纷的发生。
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认真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司法需求,并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企业良性发展。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座谈会等形式,宣传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提高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
在审理涉企案件时,运用各种方法,能调则调,尽可能把问题化解在调解中,不让企业因案件的发生而丧失相互合作的机会,以达到互利双赢。对当事人申请破产的企业,积极与当地党政部门联系与协调,多做申请人的调解工作,鼓励用重组、和解方式维持企业发展。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执行案件,快立快执,特事特办,根据个案特点制定执行方案,由院领导挂牌督办,集中力量执行。
2010年,该院审理涉企案件130件,为企业开展法制讲座8次,提出司法建议6条,规范各类涉企合同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