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将至,12月24日上午濮阳县法院召开节前廉政教育会,围绕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增强对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教育在先、禁于未萌,确保度过一个廉政、祥和的节日。
廉政教育重在平时,该院始终坚持常抓不懈,本着教育在先、平时勤检查、节日多提醒的原则,在送上节日祝福的同时又送上廉洁自律的真诚提醒,确保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一是通报警示案例。采取正反典型教育相结合,通过对正面模范人物和反面典型的通报,使干警在学先进中受到激励,在吸取反面典型教训的过程中受到警示,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学习先进,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二是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在年度总结大会上,张勇代院长代表院党组分析了全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干警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深入挖掘干警思想深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苗头、隐患问题指出、点明,消除在萌芽状态,既防止了节日期间发生问题,也为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层层签订廉政保证书。每个干警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就如何在本职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向院党组做出书面保证。
四是严格警车使用。这次节前廉政教育会上,院党组传达了省高院对浚县法院违纪使用警车,相关人员受到处理的通报,要求进一步强化警车管理,严格用车审批手续,不得擅自使用警车办私事,每天下班要将警车封存在办公院内。
五是强化廉政监督。由纪检组、监察室等部门组成节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组,对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给予通报,构成违法违纪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