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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全面贯彻学习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12-30 08:08:22


    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从基层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全面贯彻学习刚刚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一是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司法权是极其重要的执政权,司法工作人员必须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要把握好思想动态、办案方向,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真正明白法院要坚持“三个统一”、“三个至上”、“两个效果统一”的原因,切实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二是进一步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法院的价值追求。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人民法院工作的“标尺”,把让人民满意作为人民法院工作最大的政绩。要增进对人民的感情,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关注的着力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执结、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于普通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必须通过减、缓、免等司法救助措施,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打不起官司、得不到救助的问题。必须依法妥处涉法涉诉问题,切实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

  三是进一步坚守公正底线。人民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切实维护好人民的合法利益,取得人民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对公正司法的期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在信息化时代,社会各界对司法权的监督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这就给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保证公正司法,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必须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下,端正审判业务思想,防止思想上产生偏差。要正确处理好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公正与效率等的关系,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司法不公问题的产生,建立有效的纠错机制,最大程度地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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