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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四项措施强化元旦假期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1-01-04 08:54:52


    2011年元旦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濮阳县法院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从四方面增强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保证全院干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一、加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节日期间,要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廉政准则》最高人民法院编发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等规定,要结合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法院活动,积极倡导廉洁、诚信、守法、节俭的社会风尚。并针对本部门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引导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二、严格自律,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廉洁准则》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切实做到纪委提出的“八个严禁”即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出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委严律,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刚,严格自律,同时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三、采取措施,落实各项规定。节日期间,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禁止巧立名目向企业事业单位搞摊派、乱收费。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依法及时处理社会和谐稳定,要禁止节日期间动用公车特别是警车旅游,办私事。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公车一律封存。

    四、加强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节日期间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元旦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同志。纪检监察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围绕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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