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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法院奏响司法公开“三部曲”

  发布时间:2011-01-05 08:49:16


    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台前县人民法院从立案信访接待的“第一窗口”开始,将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纳入“阳光司法”之中,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途径,奏响司法公开的“三部曲”。

    部曲一:变庭审仪式公开为庭审规则公开

    法庭审理是审判活动的核心。台前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社会公众持有效身份证件可自由旁听。在此基础上,该院针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庭审制定规范,形成了《庭审程序指引(试行)》。《指引》以开庭准备、开庭宣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步骤为顺序,着力规范各个庭审环节的实务技能,为法官提供操作性很强的基本规范。此外,为推行量刑规范化,台前法院制定《量刑程序规范化实施规则》,强化了对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积极推进审判公开,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部曲二: 变文书内容公开为裁判理由公开

    随着裁判文书的上网,台前法院在裁判文书的公开上相继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台前法院尝试在裁判文书后附录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既方便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查阅,也使判决依据一目了然,增强法律适用的透明度。此外,为帮助当事人理解裁判,台前法院推行“判后答疑”制度,对裁判的理由向当事人作出耐心的解释,消除当事人对裁决过程的神秘感,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部曲三:变单向式的公开为互动式的公开

    台前法院认为,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就要在司法公开的主动性上进一步挖掘潜力,要改变以往单向式的司法公开表现形式,将人民群众作为司法公开的参与者,在与法院的互动过程中体验司法的真实感、亲和感。台前法院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当事人代表、社区群众、部队官兵等走进法院,与法官们进行深入、生动的沟通,使他们直观地了解法官们的工作。在审判大楼里,参观者参观了“文化长廊”等法院文化建设成果,观摩了刑事、民事案件的庭审。该院法官及院、庭长现场聆听参观者对司法工作提出的问题,并一一解答。该院院长高贯玺说,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目的是要与人民群众做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健全和完善司法的民意沟通机制,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感受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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