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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驾护航

——赴新乡市考察学习有感

  发布时间:2011-01-06 08:32:32


    2010年12月15日至18日,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眼界、提升境界,我市组织新任县级干部在新乡市进行了学习考察。此次学习考察,时间虽短,但耳目一新,收获颇多。面对新乡发展的热潮,一种“输不起”的危机感,一种“坐不住”的紧迫感,一种“民为本”的责任感,一种“争一流”的使命感油然而生。

    新乡之行,给我的最大感受是:发展创新源自观念更新,活力奔放源自扩大开放,成就大业源自艰苦创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先进的关键在于观其形而会其神。就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而言,就是要进一步的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强化能动司法理念,主动延伸服务,积极应对,妥善施策,明确司法政策导向,把握司法价值取向,突出审判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充分认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司法审判提出的的新要求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是要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调整和优化需求结构、要素结构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等诸多方面,使我们的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增长转变为集约型增长,从高度重视经济发展速度转变为更加注重经济发展质量,更加注重增强发展的均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长远看,必然极大地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有助于减轻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压力,但从近期看,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则有可能进一步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如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必将采取加大企业兼并、重组、破产等一系列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由此导致的企业破产、清算、兼并和重组等纠纷将增多;加快城乡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城镇化步伐和新农村建设,必将经一步加大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力度,由此而引发的农村土地征收、流转、城市房屋拆迁等矛盾纠纷,相当一部分也会进入诉讼程序。这些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类型纠纷,都将使得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贯彻中央对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作为加强执法办案、服务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鼓励、保障和引导一切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

    二、强化理念,完善机制,切实提升司法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健全法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长效工作机制。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当前党的中心工作和国家发展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使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强调‘加快’二字,由此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可能快速发生和变化,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密切跟踪我国经济社会的形势变化,加强调研,牢牢把握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权。

    人民法院要主动发挥司法优势,防范及规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矛盾。要切实明确各项工作机制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要健全经济社会发展分析研判机制,密切注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反映在司法领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和前瞻性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经济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共性法律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涉领域和企业为联系重点,建立完善人民法院与企业沟通机制,运用司法建议和工作建议等多种方式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行为。

    二是进一步强化和谐司法理念,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的法治环境。社会矛盾纠纷愈是凸显,愈要加强纠纷化解工作,愈要实现纠纷化解的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人民法院要把加强社会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坚持公正高效权威司法,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通过案件审判和纠纷处理,把经济发展政策贯彻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为各种矛盾冲突的解决提供正确的法律导向,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优质的司法环境。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主导和推动作用,切实借助社会法庭等调解工作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进一步完善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帮助群众简便、快捷、有效解决纠纷;高度重视各类涉及民生等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三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证,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人民法院要将服务和保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的工作部署,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动员到位、措施到位,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要继续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培育学习型法官。通过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真正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提升司法应对各种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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