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法院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依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注意做好三项工作,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一是坚持立案审查“宽进严出”,充分保护诉权。让群众感受到有论法讲理的地方,切实解决行政相对人“告状难”问题.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行政案件6件,审结6件,结案率100%;
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充分做好案外协调工作。通过法律宣传释明,由行政机关主动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由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以此化解行政争议。
三是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确保行政机关有效履行社会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