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的每一个环节,积极探索立案调解的规律和方法,努力在诉讼初始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一是做好立案调解宣传工作,在立案大厅和接访室门前设置宣传栏、介绍立案调解知识,以便当事人了解并接受立案调解。
二是加强信息调研,对立案调解中好的做法、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三是把握好案件审查受理和通知应诉两个环节,采取传唤当事人到庭、打电话等各种灵活、简便、有效的形式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因案制宜、择时适度。
四是着重对涉及民生的住房、婚姻家庭等纠纷和同一原告起诉的、被告分散在各审判庭辖区的群体性案件加强调解力度,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
据统计,2010年该院共立案调解结案218件,平均结案周期不到5天,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领取法律文书,最快的用时仅1小时,且当庭或自动履行率逾九成。立案调解为当事人打开了方便之门,起到了很好的便民、利民作用。华龙区法院屈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