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濮阳中院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办案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09-05-27 14:55:32


    新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审判监督庭受理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为了应对再审案件大量上升的势头,该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措施得力,审判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一、建立完备的目标管理体系。审监庭根据每个同志自身的长处和优势,明确分工,落实到位,整合办案力量。为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该庭制定了详细、明确、能体现工作基本情况、可量化考核的指标体系,有效激活了每位同志的潜力,消除了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的弊病,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有效缓解了办案力量的不足。

    二、找准切入点,多方联动,化解重复申诉上访。该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案情复杂,审理次数多的案件。要想处理好这类案件,化解当事人不断的重复上诉申诉,维护和谐稳定,就不能简单的就案办案。在办理案件时,找准案件争议焦点,深入分析争议根源,主动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全方位、多渠道的参与协调,适时让当事人亲属参与纠纷调解,促使争议及时化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基本上杜绝了重复上访现象。

    三、着力抓好诉讼调解和判后释疑工作,减少重复申诉案件数。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全庭同志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思想工作的能力,着重在化解矛盾的有效性上下功夫,发挥司法的“规范行为、平衡利益、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等功能,以司法调解为重要手段,以司法强制力为最终保障,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充分发挥审监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关口作用。

责任编辑:倪蒙    

文章出处:市法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