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分居多年无音信 归来离婚偿夫情

  发布时间:2011-02-09 08:51:35


    李某与邢某某结婚后生育三个子女,2007元月份,妻子李某外出打工,连续多年未曾回家,丈夫邢某某一人在家照顾三个孩子。2011年元月6日李某诉至濮阳县法院,要求离婚,邢某某应诉后同意离婚。夫妻见面泪流满面,丈夫邢某某泪眼婆娑地问妻子李某为什么这么瘦,妻子李某大哭不止,断断续续的话语说明了自己的心声:“我不是狠心人,我牵挂孩子,我对不起你”。经法庭调解,夫妻二人签了离婚协议,三个孩子由邢某某抚养,李某自愿付给邢某某子女抚养费3万元。离别时,李某拉着长女的手依依惜别,邢某某还在嘱咐李某多增加营养,不要担心孩子,想孩子了可以随时来看。法官在旁边看着内心也感觉戚戚然。最后李某和邢某某均向法官道谢:“谢谢法官能够调解为我们解除了名存实亡的婚姻,这对双方都是解脱,今天能够见一面,也了了一个心愿。”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