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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在湖北宜昌、十堰、襄阳法院调研时强调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布时间:2011-02-09 09:11:14


    2月1日至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到湖北宜昌、十堰、襄阳等地法院、法庭进行工作调研,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王胜俊院长看望慰问法院干警,并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

  江必新先后走访了宜昌、十堰、襄阳中院,枝江市、神农架林区、房县法院和武当山人民法庭。在听取工作汇报后,江必新对这些法院在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江必新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建议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江必新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要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努力使三项重点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点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新亮点。二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既要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也要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切实提高案件质效。三要抓好审判管理,完善管理的制度和机制,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四要抓好改革创新,积极实施各项改革措施,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的贯彻落实。五要抓好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改进人民法院的司法作风。六要抓好硬件建设,增强司法保障力度,为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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