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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 庭前调解 农民工权益受保护

  发布时间:2011-03-04 08:19:26


    3月2日,清丰县法院三名法官冒着零下4度的春寒,赶往距法院三十余公里的被告人苗某家中,妥善调结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三年之久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依法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是该院法官关注民生、能动司法、妥善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

    今年2月18日,家住内黄县马上乡的农民工安某等7人各持一张欠条到该院起诉,要求同一被告苗某支付拖欠三年之久的工资。经了解,2008年被告苗某在山西省交口县县城承接一土建工程,原告安某等7人在苗某处打工两个多月,后苗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支付工资,就为原告等7人各出具了一张欠条。之后,7原告就不断持欠条向被告讨要工资,均遭拒付和威胁,无奈诉诸法院。

    3月2日,安某打电话称苗某又有外出务工的迹象。法官考虑到苗某外出后,即使缺席判决原告胜诉,原告也很难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法官们不畏严寒,立即赶到苗某家中,见苗某已收好行囊,正要外出。法官们再次对苗某进行劝说,在其家中讲解法律、释明外出躲避诉讼可能出现的后果。推心置腹的说劝和教育一直持续到下午两点,苗某最终被法官们的言行和精神所感动,这起牵涉人数较多民事纠纷最终以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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