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切入点,不断改进、完善措施,拓宽内外监督渠道,使接受监督落到了实处,有力地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由党组牵头组织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等部门定期开展督查工作,从解决着装仪表、庭审秩序、工作纪律等具体问题入手,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告诫、警示、纠正、处理。
二、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实行随案向案件各方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对办案人员接待时态度生冷硬横、接受当事人及代理人请吃等十种不廉洁或违法违纪情形予以监督,由院监督组负责对反映的问题汇总梳理通报。自2010年初,已发放廉政监督卡9000余张。
三、建立反馈信息处理制度。该院平时认真收集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并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及时答复。在2011年清丰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各代表团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时,该院派出了各部门负责人到各讨论小组搜集记录意见,并在认真梳理研究,逐一落实整改。会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与人大代表的见面率和回复率均达100%。
四、强化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该院非常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对所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做到逐一登记、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对上级领导机关、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以及院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进行跟踪督办,确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定期召开特邀监督员会议。该院定期集中组织聘请的17名廉政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及建议,从而有效拓宽了接受监督的渠道,有效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六、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理。该院审理执行重大案件,特别是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时,都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使监督工作进一步前置。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1-2月份,已邀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余人旁听了庭审,进一步增强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