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按照走访企业活动日程安排,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访企业活动指导办公室派走访组到河南银翔投资有限公司、濮阳市银龙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濮阳市华龙区银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走访。
走访组走访的三家企业都具有融资贷款功能,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充分发挥其信贷服务具有的灵活性、便捷性的特点,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由于三家企业属新兴、特殊行业,濮阳当地像濮阳市华龙区银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国家对民间金融实施新的政策以来,河南省设立的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尚无具体的法律来规范其业务开展,政策性的规定也有待于进一步的明确。因此,企业迫切需要对其经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给予法律、政策上的界定。走访组希望通过对三个企业的走访,对相关行业的情况有深入的了解,并为提供司法服务找准切入点。
走访组和三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对企业在运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如何准确把握企业经营范围的边界问题,自身的融资方式、渠道,融资额度问题,风险防范问题以及《刑法修正案(七)》中对“非法经营罪”中增加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行为的理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走访组还针对企业的业务特点,就《担保法》有关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通过座谈,三家企业负责人表示对与他们业务有关的法律、政策的规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他们为中小企业搞好融资服务,促进濮阳经济发展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