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濮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中院副院长马长虹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县区法院主管副院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中院装备处处长赵丽娟主持。会议传达了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对2011年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马长虹副院长对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要创新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合理安排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努力改善全市法院物质装备条件。二是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如期完成三级专网数据系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办案、办公信息化水平。三是加强两庭建设,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加快人民法庭建设进度,并及时完成无障碍通道改建工作,进一步改善人民法庭的办公环境。四是严格警车管理,加强警车日常登记管理,做到规范行车,杜绝公车私用。
马长虹强调,两级法院要按照全省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部署,密切配合,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为提高全市法院装备工作水平、促进各项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