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法院以“来信不能转化为来访,初访不能转化为老访,本地访不能转化为上访,个体访不能转化为集体访”为总体要求,锁定“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目标,采取多项措施,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确保社会稳定。截止目前,全院未新增一起非正常涉诉信访案件。
一、排查案件,层层动员。该院层层发动,对存在信访苗头的案件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帐,就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逐一分析,及早掌握其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做到提前发现、提前控制、提前处置,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责任,包案到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案包案,由各业务庭主管院长作为包案领导,庭长、主审法官为责任人。各包案领导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各自所负责的信访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并限期解决,尽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抓好治理,化解矛盾。从提高法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信访稳定意识着手,要求法官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多做释法说理工作,并对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全面提升案件质量,真正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隐患。
四、联动有关部门,多渠道化解矛盾。该院与县委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相结合,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共同研究不稳定案件进展情况,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稳控措施。同时,加强与辖区乡、村等基层组织的沟通联络,充分发挥其监督更为便捷的优势,与辖区基层组织共同做好稳控工作,确保不稳苗头早发现、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