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互知才能互信

---清丰县法院与群众“零距离”沟通

  发布时间:2011-03-23 20:10:46


    近年来,清丰县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司法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方法,通过“开门”纳谏、“阳光”办案等形式与群众“零距离”沟通,群众了解了法院的工作,法院听到了群众的声音。俗话说“互相了解才会互相信任”,清丰县法院通过此举强化了自身建设,提高了司法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维护了法院的司法形象。

    一、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利益。

    法院既是司法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法官既是司法裁判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清丰法院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动摇;牢牢把握司法的人民性,把司法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作为工作发展的动力源泉,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高度重视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审判工作回应群众要求和期待,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推行“开门”纳谏,听取群众呼声。

    民意是反映人民法院执法能力的一面镜子,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是判断人民法院工作得失成败的最高标准。清丰县法院“开门”纳谏,法官多次走进群众中知民情、解民忧、纳民意;多次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开展“面向群众、倾听民意、征求意见、宣传服务”活动,就法官司法为民、办案效率、庭审能力、司法作风等问题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共征求意见建议142条。通过“开门”搞整顿、广纳谏言,了解了社情民意,增进了群众与法官之间的友谊与情感,提高了司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执法理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增强了法院干警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同时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支持法院工作。

    三、实行“阳光”办案,接受群众监督。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公开审判是维护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强化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清丰县法院着重加强审判公开工作,运用信息化技术和网络平台扩大公开审判的渠道,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除法律规定不能上网的以外,全年上网公布裁判文书576份;积极推行庭审网络直播,大力推行审判过程公开,法官一言一行置于公众视野之下,确保审判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群众走进法院,并安排群众参观法院审判大楼、旁听案件庭审,与法官进行座谈交流,增加了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与公开度,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法院、法官的了解。

    四、认真总结反思,赢取群众信任。

    法院工作一直被人民群众赋予很高的希望,这里是处理社会矛盾的最后一站,人民群众在这里期待着法律尊严被维护,期待着公平正义被实现。可是,我们的工作总有这样那样的不尽如人意,这时候,开门纳谏,勇于接受群众的批评,是一种勇气,更是一种责任。清丰县法院面对群众的责备,对照检查自身的工作,认真总结反思存在的问题,按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等分类建立台账。该院敢于听到骂声,勇于在骂声中对法院工作进行反思,不仅提升了队伍素质,而且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五、强化工作职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法院只有不断回应群众呼声,不断提高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水平,才能持续地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更好地维护法治尊严和法院权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的案件和问题,清丰县法院院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并且对群众反映案件和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组织召开群众反映案件和问题交办会,仔细分析其内容,确定承办部门,起草办理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同时不断开拓司法为民新渠道,牢牢抓好群众认可的、高效的、快捷的司法措施的落实工作,不懈怠,不满足,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推动审判工作的全面科学发展。

    互知才能互信。清丰县法院一直将“群众的呼声是法院工作的推进剂,群众的赞扬是法院工作前进的动力,群众的批评是对法院工作的爱护,群众的要求是法院工作努力的方向”作为工作信条,建立健全与群众的沟通互动机制。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法院了解了群众司法需求,人民群众进一步树立了法治信仰,认同了法治理念,熟悉了法律规则,建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双向互动,良性沟通,提高了队伍素质和司法水平,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树立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