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难一直是影响法院发展的重大阻力,法院判决能不能得到有力的执行严重影响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在一定程度上还引起了部分当事人上访,引发了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濮阳县法院在全面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执行难题,内外兼修,改进执行机制和方式,找准案件执行突破点,确保执行工作取成效。
一是找准法院自身“矮脚点”。最高院执行局长俞灵雨曾坦率指出“我们并不避讳,有相当一部分‘执行难’的问题是由法院自身原因造成的。”濮阳县法院从深入挖掘内部自身建设入手,深入查摆从立案到判决一系列程序中出现的问题,全力杜绝判决内容模糊不易执行的现象出现,严厉查处执行案件中干警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为加强执行局骨干力量,该院从其他基层法庭抽调一批年富力强、业务素质高、纪律意识强的法官充实到执行队伍中,有力提升了法院自身执行力。
二是找准被执行人感情“抵触点”。部分案件当事人之间往往是亲朋好友或同村邻里,若执行人员只以简单的强硬执法就会造成被执行人的恶意抵触。该院执行人员积极转变执行方式,在充分了解执行案件双方案件当事人情况基础上,采用“换位思考法”,静下心来与被执行人算好经济账、名誉账,以情感人,加强情感沟通,采取人性化执行,通过释法明理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执行内容。
三是找准执行机制“改革点”。创新执行机制,彻底改变以往“粗放式”的执行模式,全力实行执行案件程序“流水线”的规范化。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由“一把手”牵头的清理积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实行案件执行“五定一包”责任制,建立完善了执行考评机制,将执结率、申请人满意率作为年终考评定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联动机制建设与公安、银行、房产等部门通力配合,全力打击“老赖”,深挖财线索,确保执行到位。
四是找准执行监督“约束点”。加强执行办案的监督,完善执行监督体系,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层次、各界别代表全程监督重大案件的执行,有力保障了执行过程的公正透明。该院严格落实执行局领导“一岗双责制”,对“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实行一票否决,该院现已形成了执行管理的风清气正的氛围,确保了执行工作效率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