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管理创新也是“三项工作”中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体现。今年以来,濮阳县法院把审判管理的创新重点放在质量和效率上,促进了该县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实现。
一是强化审判管理。濮阳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当前的审判业务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组织人事管理等相关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促进了司法的公正、高效运行。该院以审判流程管理为着力点构建业务操作机制,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切入点构建效能监督和问责机制,以制度管理为核心全面提高审判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使全院各项工作走向了更高的起点。
二是加强司法公开。濮阳县法院不断推进司法民主、公开化 ,通过公开庭审、公开宣判、案件直播上网等措施,促进了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良好的运行和法官的庭审能力。该县法院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使广大人民群众群众参与了司法活动,加强了人民法院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取得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支持社会法庭各项工作。 濮阳县委县政府设立了20个社会法庭、聘请了300名社会法官。该院作为业务指导部门,不仅在办公设施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建立社会法庭指导员制度、建立受理纠纷调研机制等形式等工作中,更是给予了指导与支持,推动了社会法庭工作的顺利深入开展,将更多的矛盾解决在了基层。为促进当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