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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卷宗评查问诊办案质量

  发布时间:2011-04-11 08:41:42


    为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量,清丰县人民法院加大卷宗评查力度,所有案件不评查、不报结、不归档,并将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法官绩效考评中,全面、客观地评价法官的办案质量。

    为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判管理与监督,该院总结审判、执行实践经验,根据省高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以及市中院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清丰县人民法院卷宗质量评查办法》。

    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对案件送评程序、评卷人员职责、案件评查的主要内容、案件质量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形成了一套完善、操作性强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案件评查结果每月通报,通报涉及到具体的案件和具体人员,通报的事项大到案件的实体和程序方面、办案的社会效果,小到送达回证上办案人员的签名、法律文书中的标点符号、卷宗封面的填写等。

    通过卷宗评查,增强了审判人员和评查人员的责任心、规范了审判活动和秩序,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维护了法律文书的权威,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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