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法院始终牢牢把握廉政建设这个根本,坚持把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采取“四个深化”措施,力促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深化经常教育。要求干警提高认识,明确落实“五个严禁”规定是维护司法廉洁的需要,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需要,它既是禁令也是挡箭牌,既是反腐钢刀也是治病药石。教育干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的形势,保持平常的心态、守得住底线,切实遵守好“五个严禁”规定,把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五个严禁”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确保“五个严禁”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深化领导责任。院党组加大“五个严禁”规定落实的力度,坚持“五位一体”,即定期检查、总结、自查、整改、通报于一体。
三是深化制约机制。推进“四廉”机制,深化“五个严禁”规定的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四廉”机制,即定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专项规章制度时包含“五个严禁”内容;述廉,干警在半年和年终述廉时涵盖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评廉,对全体干警述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时将执行“五个严禁”情况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彰廉,在表彰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时,实行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一票否决,彰显廉政。
四是深化自查自纠。紧密结合明察暗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五个严禁”规定的执行力度,时刻要求干警不断纠正自身问题,实施自查自纠系统化工程,即查思想,纠正思想不纯的问题;查作风,纠正作风飘浮的问题;查工作,纠正工作中效率不高的问题;查办案,纠正执法不公的问题;查廉洁,纠正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查纪律,纠正纪律松驰的问题。通过深化自查自纠,推进“五个严禁”规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