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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传达学习段书记关于干部任用的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1-04-18 09:52:23


    4月15日,清丰法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崔青山同志主持并传达段书记4月8日讲话精神,我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崔青山副院长传达了段喜中书记4月8日在市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主要内容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当前干部面临的新形势;三是如何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崔青山副院长指出选拔干部要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宣传,使大家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凭党性原则投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二是必须对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结果深入分析,避免简单地以票取人。三是必须对民主测评结果正确运用,对于坚持原则、实干敬业、政绩突出的干部,即使测评票相对较低,经过全面考察和综合分析,确认无疑的,也要破格重用;对于不思进取、周旋于应酬和疏通关系而不干工作的干部,即使测评票相对较高,也坚决不提拔使用。

    会上,干警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表示一定扎实开展工作,坚持做到按司法职责和司法规律办事,实实在在地创造业绩,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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