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积案化解,增进社会和谐,提升司法公信力。4月18日下午,濮阳县法院召开中层负责人以上专题院务会议,启动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全面清理未结诉讼案件。结合“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该院采取五项措施,确保“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出实效。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研究成立了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沟通、指导等工作。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案件清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全面摸底排查。主要清查18个月以上尚未审理完毕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其中,重点清理3年以上尚未审理完毕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明确工作步骤。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主导,在各业务部门在清查、掌握案件底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完善相关台帐资料,明确清理的案件范围数量,逐案分析具体原因,讨论确定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对每一起清理范围内案件均做到做到“三定”,即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以及督办领导,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清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案件因案施策,所有排查出的案件争取在6月30日前审结。
四是加强督办力度,定期汇总形成清查案件专项台帐,每月对清查情况在全院范围内予以通报,承办法官将案件未结原因书面呈报分管院长说明理由,并确定结案期限,确保案件在法定时间内结案。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鉴定、审计、评估、公告、检察机关阅卷、查证等因素影响无法结案的,启动相关跟踪问效机制,重点关注中止审理的案件中止事由消失后是否及时恢复审理等关键环节是否存在案件无限延长等情形。对于因审判人员懈怠造成案件久拖未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问责机制,交由院纪检监察室将视情况严肃处理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