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范县人民法院杨集法庭调解和好了一起因喝酒引起的离婚纠纷,被告盛某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连声感谢,并表示回去好好生活,以后绝不再沾酒。
宋某和盛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二人外出打工,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随着家庭经济条件的宽裕,盛某慢慢养成了喝两杯的习惯,开始宋某也不以为然,但盛某的酒是越喝越多,逐渐发展成为逢喝必醉,不仅影响了工作,并且醉酒后经常打骂宋某。宋某多次劝说,但盛某阳奉阴违,对酒是难以割舍。无奈之下,宋某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与盛某离婚。承办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在送达应诉通知书时,对盛某进行了说服教育,使盛某认识到喝酒误事,如果再喝下去即将导致家庭破裂,盛某当即表示坚决悔改,请求法庭做宋某的和好工作。4月20日上午,承办法官将宋某和盛某传唤到法庭进行调解,并邀请盛某的亲属和村干部到庭协助调解。经过多番做思想工作和盛某表示坚决悔改,并当场书写保证,由其亲属和村干部签字监督戒酒,才慢慢做通宋某的工作,同意和好。最后,双方在调解和好笔录上签字后,手挽手离开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