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人民法院注重调解促和谐
作者:范县人民法院 张秀丽 发布时间:2011-04-25 08:44:46
范县人民法院杨集法庭4月22日调解一起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小娟和小丽同为某小学同学,放学时小丽骑自行车载小娟回家途中,自行车发生倾覆,导致小娟的右胳膊骨折,治疗花费4000余元。案件受理后,经过承办法官郭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于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小丽的法定代理人一次性支付小娟各项损失28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化解。图为小娟的父亲携带精心制作的锦旗送到法庭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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