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理论是我国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实践证明,科学发展观理论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一脉相承的,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人民法院做为国家审判机关,如何进一步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使法院工作在新时期、新阶段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及寻求法院工作发展规律、使法院工作在新的起点实现新发展,真正实现“为大局司法、为人民服务”等问题是做好法院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将针对这个问题谈一下自己浅薄认识。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理论丰富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做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人民法院一方面要依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依法服务大局的正确方向。另一方面,要在依法服务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调处各类经济、社会矛盾,协调各类关系的能力。如果没有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的一支讲政治、顾大局、重团结、守纪律的法院领导班子,就无法凝心聚力带好法院队伍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目标。所以,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总结、研究法院在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按照法院工作发展规律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做到狠抓落实,促进法院工作在新时期迎合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新期待、新要求。
二、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则,服务中心中作,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抓住发展就抓住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和主要内容。我们要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按照“和谐”司法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努力提高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一)加强刑事审判,依法严惩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在审理刑事案件中,不仅要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更要注意法律和政策的感召力,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在量刑幅度内从重、在法定期限内从快,确保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得准、打得狠。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犯罪审理,做好缓刑犯、刑释人员回访、帮教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真正做到“和谐司法”。
(二)加强民商事案件审理,如审理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相邻关系、土地纠纷、赡养抚养等案件时,要充分运用法律、政策、道德、论理等方法分析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用普遍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来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调解手段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灵活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把贯彻“调节年”活动精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促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民商事案件依法调解案率,达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实现“和谐司法”。
(三)加强行政案件审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在审理涉及治安、工商、城建、土地、劳动保障等各类行政案件时,以“合法性”审查为中心,切实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质量,规范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和执行,依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维护依法行政,纠正违法和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依法协调公共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组织、社会团体的协调、沟通,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社会组织,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利益要求,解决矛盾纠纷,真正体现“和谐司法”。
(四)关注民生,深化各种便民措施,切实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就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因此,我们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司法亲和力,尊重当事人人格,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工作的耐心、理性、谨慎而不是草率地对待自己;妥善审理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特别是破产案件、对农民的追索劳动报酬、下岗职工追索工资、医疗保险、养老金等案件,要加大工作力度,畅通诉讼渠道,及时有力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施司法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在诉讼费收缴,审判组织、开庭排期、公开开庭、公开宣传环节上全面向人民群众公开,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程序上、实体上正确诉讼;在立案环节上,采取风险告知书、诉讼指南等内容制作展板加强诉讼指导;设立老、病、残等弱势群体立案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救助;在审理环节上,通过强化调解、疏导矛盾的方式,加强服判息诉工作,实行审限跟踪挂牌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超审限,增强工作透明度,真正落实“和谐司法”。
(五)讲究执行艺术,创新执行方法,强化执行工作,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探索执行方法,加强与“房产、城建、卫生、交通、土地等部门的协调,规范资产权属转移工作,尝试建立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采取执行过程公开、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有奖举报帐户制度强化执行工作,梳理总结典型案例,加大案件审理执行透明度,实行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全程播放,达到法律宣传和震慑犯罪的双重效果,做到依法、高效、快速执行,真正落实公正、廉洁、高效、文明办案,提升法院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好表率,真正推进”和谐司法“。
三、坚持”以自身发展”为保障,不断开创法院审判执行新局面。
(一)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要按照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标,把法院自身的队伍建设抓紧抓好。一是抓宗旨教育。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畅通便民、利民、亲民通道,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指导,切实做到便民措施从小事做起,利民作风从细节抓起,亲民形象从琐事树起,为民司法从服务做起。重点抓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二是抓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制度,提高重大事项决策水平和透明度,完善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和述职制度。三是抓人才培养,走人才强院之路。着力提高干警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组织支持干警接受续职教育培训、晋级资格培训、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法官审判技能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广泛听取干警的意见,了解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继续加强“两庭”建设力度。
标准化人民法庭和标准化审判庭建设一直是基建的重点,清丰法院在完成古城、马村两个标准化人民法庭重建工作基础上,继续多方筹资加大力度,完成审判庭内部装饰工作。投入使用六塔标准化人民法庭,完成韩村、马庄桥标准化人民法庭的重建工作。对机关进一步装饰、美化,营造美观、干净、舒适的工作环境。加强完备立案大厅和基层人民法庭的便民设施,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法院各项工作长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法院工作不断深化、扎实推进打下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我们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核心,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奋斗目标,紧跟时代步伐,努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创新思路,实现基层人民法院整体工作新跨越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