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体干警度过一个祥和、愉快、廉洁的“五一”节,范县法院为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于4月28日明确提出四项纪律要求: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不放松。领导和党员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干警,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在节日期间接受当事人安排的旅游和大型庆典等活动,并严格约束自己的配偶和子女;杜绝吃请、走访送礼等不正之风。
二是警车一律封存。警车一律于4月29日下午6时封存在本机关院内,有专人检查警车停放情况并做好记录。假日期间定期抽查车辆情况,违反规定者按相关制度处理。值班车辆必须按值班表排定的时间、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值勤,不在值班时间,值班车辆不得动用。
三是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假期期间每天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到、签到,不经带班领导同意,不得缺勤、迟到、早退。带班领导全权负责值班当日的一切工作,如有情况及时向院长报告。
四是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假期期间全体干警手机一律开机,保证联系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