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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四项新措施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1-05-04 15:16:50


    清丰法院以“审判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省高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推出四项新的司法工作措施提升审判效率,加强审判管理

    一是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案效率。根据受案数量与办案人员情况,科学调整各审判业务庭工作职能,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尽量给案数量多的审判庭补充办案力量,力避忙闲不均而造成办案的低效率。

    二是开展办案标兵大竞赛,激励法官高质效办案。设立“办案光荣榜”,随时通报全院办案情况,推出办案数量多、质量好的“办案能手”,评出“办案标兵”,树立榜样,激励法官高质效办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是严格案件评查,追求评查效果。进一步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以“中止、中断、延长审限”和发回、改判、再审,以及涉诉信访、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案件作为评查重点,实行重点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评查措施,对评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追求评查的促进作用和实际效果。

    四是营造文明司法氛围,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文明办案、文明审判的工作氛围,要求法官一定要以“天平”为工作标准,要振奋精神,明确目标,把时间花在精心办案上,要热情为百姓办实事、办好案,维护法律的尊严,体现法律的公正。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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