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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积极开展“打黑除恶”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发布时间:2011-05-06 18:18:36


    自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以来,濮阳县法院坚持在县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树立正确的刑事司法理念,突出刑事审判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为打造和谐平安濮阳、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首先是坚持“打黑除恶”刑事案件“严”字当头,严格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切实避免错案发生,确保案件质量;第二,依法快审快判,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暴力犯罪,及对重大案件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提前介入,提前掌握案情,并坚持快审、快判,确保了所有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第三,营造打击氛围,严厉震慑犯罪。以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的方式,通过撰写宣传报道、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重大典型案件的审判情况,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有力促进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为濮阳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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