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风采 -> 基层动态

濮阳县法院注重“两个延伸”促进少年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06 18:20:26


    濮阳县法院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本着预防、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向庭前庭后延伸,使未成年人犯罪率明显下降。

    向前延伸。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群体性犯罪增多的现象,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和共青团、妇联、教育系统、社会组织等密切配合,利用节假日走上街头,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党对青少年的保护政策;走进中小学校,开展模拟法庭、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

    向后延伸。庭后帮教注重解决未成年人犯的实际困难。对判处缓刑、免刑的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犯的家长、单位沟通,共同对未成年人犯进行管理、帮教,避免他们重新犯罪。对判处实刑的少年犯,坚持定期到少年管教所进行回访考察,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难,鼓励他们从严要求,真心悔过,早日重新做人。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开德路186号  
邮编:457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