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动员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的要求和《濮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民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意见》(濮文明[2011]7号),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总体安排,濮阳县法院党组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民生需求,立即安排机关党委以支部为单位,发动全院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普及志愿理念,以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带动全社会的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志愿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思想道德素质,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和融洽人际关系。
经宣传发动,目前濮阳县法院已有56名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法律咨询、社区创建、清洁家园、交通文明和党的知识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了全县人民文明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