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台前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司法为民措施,特别是为老年人提供了优先、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民事案件在诉讼程序上放宽要求,老年人起诉的婚姻、继承、赡养纠纷,立案庭工作人员对起诉内容作好记录,当事人核对无误后予以立案,及时进入审判程序。
二是手续上优先办理,立案庭设专门窗口,规定老年人优先立案,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优先办理。
三是对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依法快速办理诉讼费减免手续。
四是对于赡养纠纷,老年人生活面临现实困难的,立案庭立即将案件转给审判庭,审判庭依法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及时救助出于生活困境的老年人。
五是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审判,在送达方式、排期开庭、程序选择和工作方法上尽量缩短时间,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和简化程序,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
六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审判庭立即移交执行庭,由执行庭优先执行,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