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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倒粮,遥控他人地磅变斤两 违法骗财,多进少出轻松诈数万

  发布时间:2011-05-12 11:15:42


    小小遥控器一按,地磅显示斤两就变,不义之财就轻松而来。濮阳县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合伙诈骗案,四犯罪分子不“出苦力”谋钱财,却玩起了诈骗“高科技”,在购销粮食时,多次采取暗中操控遥控装置控制地磅的方法,增减粮食重量,诈骗现金。

    法院审理查明,李县、李书、王锋、温科(四人均为化名),自2008年麦后起,在城关镇粮所地磅上按了遥控装置,虚增了小麦重量500公斤,诈骗现金1600元。在濮阳市益豪摩托城卖小麦时,两次诈骗现金2400余元。2009年麦后,四被告伙同张X春等人,采取同样方法,在濮阳市华龙区岳村粮所卖小麦时,诈骗现金14400余元。2009年10月,2009年10月某日,被告人李县伙同张X春、内黄县城关镇张X刚等人预谋后,窜至汤阴县菜园镇程岗村一粮食收购点,购买玉米时,减少玉米数量,诈骗19400余元。四被告采用增减重量的方法,到南乐县、汤阴县、内黄县等多地诈骗三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县、李书、王锋、温科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符合诈骗罪特征,构成诈骗罪。根据四人在共同犯罪的作用,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县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被告人李书犯有期徒刑一年又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王锋有期徒刑一年又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温科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随卷移送的作案工具遥感装置一套,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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