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的案件中,有一大批以村民委员会为被执行主体的案件,一直困扰着法院的执行工作,尤其是既无村企业又无其他收入的村民委员会更是长期得不到执结;这不仅损害了法院生效判决的严肃性,而且造成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的指示精神,濮阳县法院执行局主动与地方党委结合,形成了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配合解决执行难的长效联动机制;做 到领导包案,分工负责,有的放矢的加大对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不执行的村民委员会依法采取冻结、扣划、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同时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对规避执行的党员干部做出处理;对暂无能力履行的村委会,敦促其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分期给付,这样不仅使一大批案件得到执结,而且也有效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