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创新的观念,才能有创新的作为,下面我就如何创新法院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必须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
一切司法行为,都应以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审判、执行好各类案件,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二、必须坚持对法律负责。
对法律负责就是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要始终坚持把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关键环节,坚持不懈地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以公正高效促司法活动,护民权,解民忧,保民安。
三、必须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依法及时稳妥地审理事关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各类矛盾较大的案件,涉及下岗职工、老人、妇女儿童 、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案件,坚持快捷立案,迅速审理,尽快执行,坚持司法救助制度,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
四、必须强化服务意识。
在公正司法的同时热情服务,强调对人的尊重,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案件的当事人,进一步加大对妇女、老人、儿童、残疾人生活困难群众和农民工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和规范审判公开,切实满足群众合法的诉讼需求。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共建友善和谐的人际关系。
五、必须落实方便群众诉讼的各项措施。
要制定并落实好司法为民措施,在诉讼各个环节尽可能的方便群众诉讼,如实行巡回审判制度,针对不便到法院开庭的当事人,到案发地巡回审判,及时化解矛盾,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展现了司法为民的形象。
六、必须创新办案方式。
人民法院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不断创新办案方式,这样才能增强审判工作的生命力。如对婚姻案件,我们积极尝试终年离婚,效果显著,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我们成立了办案点,提前介入,避免矛盾激化,采用“圆桌审判”拉近了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减小了对立情绪,有利于矛盾的顺利解决。对法律盲点,我们成立了社会法庭,邀请德高望重,公信力强的人士担任社会法官,调解了矛盾。
七、必须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法院必须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如刑事审判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严重影响我县声誉的涉毒、涉爆、涉盗抢等犯罪,加大惩处力度,对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偶发案件,慎用刑罚手段,减少社会对立面。民商事审判,要对涉及全县工作大局的案件,稳妥处理。行政审判要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原则,维护官民和谐。执行工作要兼顾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权益原则,既要加大执行力度,又要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困难,慎用强制措施,保障债务人的生存发展。
台前的前程繁花似锦,让我们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我们的使命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