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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人民法院服务“三农”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1-05-23 11:36:17


    范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全心全意服务“三农”,切实为农民办实事、解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大力开展法官“进农户、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取得群众的信任。

    二是继续推行“巡回审判”,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为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降低诉讼门槛,满足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对困难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缴诉讼费的措施,并提供必要帮助,确保其能打得起官司。

    四是尽力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健全协助执行网络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提高执结率。对恶意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努力兑现生效判决。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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