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清丰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力求实效。该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通过进一步提升“五个能力”,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达标年”活动。
一是进一步提升理论联系实际能力。该院深刻认识到创先争优活动不能空喊口号,只图形式,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要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始终坚持弘扬法治精神,继续坚持创新创优创特色,力争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实现新的突破。
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作为审判机关,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义不容辞。该院要求广大干警认真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实效性,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为清丰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支持。
三是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能力。该院将创先争优活动和“审判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狠抓审判管理不放松,促进各项质效指标整体提升。同时进一步拓展审判管理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措施,努力突破思维定势和发展瓶颈,真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优。
四是进一步提升和谐司法能力。该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将关注民生、和谐司法作为主旋律,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一心为民理念,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亲民的措施,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的优质服务、人文关怀和亲和力,提高社会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同时在法院内部构建和谐、融洽、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培养团队精神,形成牢不可破的凝聚力和无坚不摧的战斗力。
五是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能力。该院一方面将全院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及成效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全方位、有声势的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舆论氛围。另一方面不断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通过法制宣传、以案说法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