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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积极开展了人民陪审团审理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27 10:30:57


    根据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2011年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濮阳县法院积极开展了人民陪审团审理案件的试点工作。

    2011年5月26日上午,少年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濮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穆朝阳交通肇事一案。从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选的9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了该案的审理。

    休庭后,9名人民陪审团成员积极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对该案进行了评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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