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法院在今年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中,严格落实廉政监督卡执行规定,收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截止目前尚未发生一起反映司法不公、不廉的案件。
一、由院监察室统一制作廉政监督卡发放使用,随卡公布了监督电话。
二、民商事和执行案件实行立案庭负责统一随案发放,一案一卡,一式两份。当事人立案时填写一份随案直到案结,另一分自已保存可随时就案件廉政情况向监察室举报。
三、立案人员立案时向当事人释明监督卡的作用及投诉途径,确保监督卡发挥效用。
四、监察室每月通报监督卡的上交情况,确保监督卡发放到位、填写到位、上交到位,并随时向当事人核实监督卡的填写事实,确保监督卡内容反映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