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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六原则、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1-06-02 17:03:56


    为了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司法宗旨,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满意度。南乐法院根据自身实际,提出了“坚持六原则”,审理老年人诉讼案件,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地司法救助和保护。六原则就是:优先立案原则,为到法院主案的老年人优先办理立案手续,也可口头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司法求助原则,依法对老年人减免诉讼费,确保他们不会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放弃诉讼救济。耐心调解原则,案件一经受理,立即传唤其子女到庭,开展工作,耐心进行调解。及时判决原则,对不同意调解的案件,承办法官要及时审理、判决。巡回审判原则,针对一些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法官主动将法庭开到村里,开到床前坑头,当庭宣判。及时执行原则,对于调解不成已判决的老年人诉讼案件,采取先予支付的方式,解决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南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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