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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法院建立应对法院突发事件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1-06-09 15:13:27


    近年来,发生在人民法院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呈逐年增多趋势,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危害了人民法院财产和人民法官的人身安全。如何依法妥善、有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已成为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新课题。清丰法院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的要求,要以提升司法能力为目标,以加强法院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防范和化解各类诉讼突发事件,确保法院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人员财产安全,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安全的司法保障。

    一、健全应急管理组织领导体制、指挥处置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经常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最短时间内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处置;根据相关部门职能确定安全保卫、调解帮教、综合协调、信息宣传、后勤保障等专职队伍,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按照部署统一行动,发挥合力。

    二、建立应急管理预警防范机制。建立预警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在法院职能部门设立专兼职信息员,织密信息监测网络,加强对安全隐患、苗头事件的预测、排查、监控工作,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别及跟踪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办案人员以及信访部门要善于从各种执法活动、刑事申诉案件、民事纠纷案件和信访举报中,发现影响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将有关信息汇总分析,有重点地排查调处,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就地及时调处化解。法警队高度重视机关安全防卫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特别是对进入工作区、审判区的人员和车辆做好登记,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和物品,防止意外发生。 清丰法院注重加强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组织干警进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演练工作,不断提高法警队伍的业务能力,强化装备建设,不断提高法警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业务训练、突发事件的处置、消防安全防卫、值班警卫等工作,保证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的需要,提高应急服务的保障能力。

    三、建立处理突发事件预案。法院突发事件具有的不确定性、危害性,唯有做好预案准备,才能临阵不乱,清丰法院对突发事件进行具体的情况预测,如法庭警卫预案、机关保卫预案、人犯押解预案等,以此来确定“处突”指挥机构、警力配量、任务划分等工作。“处突”预案使我们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有章可循,从而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给人们法院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四、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清丰法院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工作机制,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探索信访案件终结机制;通过提高司法水平,加强源头治理,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要依靠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做好对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下岗职工群体、受灾害事故影响群体和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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