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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舆论与司法独立关系

——“药家鑫被执行死刑”有感

  发布时间:2011-06-09 15:35:13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于2011年6月7日上午在陕西省西安市被执行死刑。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杀人案”终于尘埃落定,但有关药家鑫该不该被判处死刑的争论依然存在,从而引发笔者对社会舆论与司法独立关系的思考。

    药家鑫被判处死刑,赞成者认为该判决体现了“法律的独立性”,反对者则认为这表现出“法律对舆论的妥协”。那么,在汹涌的“民意”和最终的判决结果之间,究竟是否存在关联?判案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受到了法律之外的因素的影响?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然会面对社会舆论的评议,这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官都会遇到的问题,这或多或少会造成判案法官的压力。但法官判案,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应受外界压力影响。一切案件的审理都要严格在   法治框架下进行,不会因舆论而使得案件的审理有偏向

责任编辑:黄广奇    

文章出处:台前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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